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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汇成真空汇成真空(SZ:301392)2024-08-22 10:37

关联人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 视同为公司关联人的情形包括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规定情形之一[6] 关联人管理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告知关联人情况,公司及时更新名单并备案[7]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事项[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7] 关联交易防范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8] - 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9] - 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时该股东需在股东会回避表决,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董事会审议[17]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董事长本人或其关联方为交易对方时由董事会批准[18]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特定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并按累计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18] 投资交易额度 - 投资交易以额度计算,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总金额履行批准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时按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0]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1]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特定关联交易需其事前认可[22]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重大关联交易(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审计或评估,日常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一般可不进行[22]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7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22]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关联交易事项[24]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并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5]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标的情况、定价政策等内容[26]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说明对应公司基本情况和财务数据[25] -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需说明担保等事项涉及金额及解决措施[25] -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需披露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