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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4-10-28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40001万元,股份总数40001万股[6][17] 股权结构 - 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289.38万股,比例42.4705%[16] - 张贤明持股4020.948万股,比例11.1693%[16] - 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持股2607.948万股,比例7.2443%[16] - 杭州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641.6万股,比例4.5600%[16] - 郑素贞持股1627.92万股,比例4.5220%[16] - 邵雨田持股1627.92万股,比例4.5220%[16]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和临时提案[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36][13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8] 信息披露与章程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66]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