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公司67.7419%股权,发行价35.49875元/股[4] - 交易对价合计25200万元,发行股份总数7098837股[5]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5000万元,不超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发行股份数不超交易前总股本30%[5] 交易进展 - 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则性意见,经各方审议通过,获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批复[7] - 标的资产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过户[8] - 截至2024年8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完成,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92222253元[10] - 2024年8月30日,新增股份登记完成,登记后股份总数为192222253股[10] 募集资金 - 2024年9月23日收到15名投资者有效报价申购文件[12] - 发行价格23.08元/股,发行股票数量2166377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81.16元,发行对象5家[13] - 2024年9月24日向5名获配对象发缴款通知书[13] - 截至2024年9月26日主承销商收到申购款49999981.16元[14] - 截至2024年9月27日发行股份2166377股,募集资金净额44283000.03元[14] - 2024年10月14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2166377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194388630股[16] 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出具日,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16] -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履行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义务[17] - 截至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董监高未因交易变动[18] -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