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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康德莱康德莱(SH:603987)2024-10-28 08:11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4] 监事任职 - 被证监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等情形不得担任监事[6]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30日内解除其职务[7] - 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监事填补空缺后生效[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15]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 - 发定期会议通知前,办公室至少用两天征集提案和意见[15] - 收到监事书面提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发临时会议通知[1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7] - 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发临时会议通知,召集人需说明并记录[17] - 临时会议通知需含特定内容及紧急说明[18] 会议方式 - 原则现场召开,特殊情况可用电子通信方式,需说明原因并会后提交书面意见[18] 会议参与 - 可要求董事、高管及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回答问题[1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进行,决议需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20] 监事出席 - 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未出席未委托需会后审查决议记录[20] 会议记录 - 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审议提案等内容[20] - 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签字,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1] 决议披露 - 公司应及时报送并披露监事会决议,监事对决议内容负责[21]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情况、委托和缺席情况、表决票数及理由等[22] 档案保管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