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雪峰)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5]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任职资格[6]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人员资质 - 拥有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具备多项专业资格[6]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