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声迅股份声迅股份(SZ:003004)2024-04-25 15: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0月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6.00万股,1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844,815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81,844,815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发起人合计认股数额为51,150,000.00股,认资比例为100.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 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5] - 公司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4][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15][116] - 公司解散时,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