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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卫光生物卫光生物(SZ:002880)2024-04-25 12:38

内部控制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总额均为100%[5] - 公司内控架构由股东大会等组成,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8] 制度建设 - 报告期内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发票管理制度》等[10] 资金与投资 - 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项目实施完毕,专户注销[12] - 2023年收购安康浆站部分股权,设参股公司广东中御生物科技[14] 科研与租赁 - 实施深圳医科院第一批和第二批科研场地建设项目,子公司签租赁合同[14]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进行[16] 质量体系 - 建立原料血浆采集全过程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17] - 制定完整GMP管理体系文件,建立优良质量保证体系[23] 信息与沟通 - 制定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多平台与投资者互动[24] - 依托办公OA系统建立业务运营和重大事项发布机制[24] 审计监督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外部审计工作[25]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对应错报金额标准[28]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对应损失金额标准[33] 内控评价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4][35] - 董事会认为内控体系设计适当且有效执行[36] - 内控体系覆盖运营各环节,形成完善规范管理体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