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宝武镁业宝武镁业(SZ:002182)2024-04-24 07:52

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多项事项进行一次检查[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2] 信息自查与报备 - 公司在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人员买卖证券情况[3] - 公司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3] 资金与人员管理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4] - 控股股东等变更后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备案[4] - 董事等签署并更新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董事会备案[4] 现场检查 - 独立董事每年用不少于15天对公司现场检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