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 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 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 办券商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告。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