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等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主要财务指标资料[10] 会议相关 - 每年审议薪酬发放情况后提交董事会[10]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定期会议会前五日、临时会议会前三日发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2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