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修订稿)
任职条件 - 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企业一般不超过4家[5] - 担任外部董事需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8] - 首次担任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9] - 本人及其相关人员2年内有特定情况不得担任外部董事[9] 任期规定 - 外部董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3] - 每届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13] - 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13] 履职要求 - 专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16] - 外部董事一年内履职时间少于30个工作日或出席会议次数少于3/4为失职[19] - 外部董事每年度须书面报告履职情况[19] 责任与考核 - 失职致企业损失需担责,严重者终身禁任[20] - 考核评价结果分四个等次[22] - 评价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可解聘[28] 权利与义务 -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5] - 特定情况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会议议题[15] - 解聘后2年内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8] 企业配合 - 任职企业要为外部董事提供办公条件[31] - 提供真实完整准确资料并配合调研[31] - 提前通知参会并送达会议材料[37] 人才库管理 - 公司按指导意见建设外部董事人才库[33] - 证券管理部筛选形成初选名单[33] - 人力资源部开展信息收集等工作[33] - 证券管理部复核后纳入人才库[34] - 每年初组织一次人才库更新[34]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由证券管理部修订[36] - 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6] - 报第六师国资委备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