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
金科环境金科环境(SH:688466)2024-04-25 11:38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13] - 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8]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辞职与补选 - 监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监事辞职有关情况[10]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监事补选[11]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监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20]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 监事会主席收到书面提议后3个工作日内应发出临时会议通知[22] 会议表决 -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33] - 监事会对议案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有投票、举手等[29] - 监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8][29] 会议审议 - 监事会审议投资等议案应考虑金额等因素,可要求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30] - 监事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应审查报告真实性等及预案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关系[32] 会议其他 - 列入议程的议案交付表决前提案人可撤回,审议中有重大问题经主席提议可暂不表决并组成工作组考察[32]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3][34][35]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33] - 监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6] 规则修订 -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提出修订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