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平)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不得具有影响独立性相关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其他情况 - 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