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本总数由134,513,741股增加至134,673,082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13,741元变更为人民币134,673,082元[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67.3082万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3,467.3082万股[3] 担保与股东大会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等[7]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且与其他董事分别选举[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7] 董事任职与履职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不能担任董事[7] - 董事任期每届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8]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9名或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9] -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10] 报告与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相关报告[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2][13]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5]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新制定制度[17]
美迪西: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