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独立董事情况 - 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连续任职满6年[2] - 雎国余2023年3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未完成补选[2] - 廖志生超6年任职未提交辞职报告仍领津贴[2] 监管要求 - 公司及廖志生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2] - 不服监管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2]
独立董事情况 - 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连续任职满6年[2] - 雎国余2023年3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未完成补选[2] - 廖志生超6年任职未提交辞职报告仍领津贴[2] 监管要求 - 公司及廖志生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2] - 不服监管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