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解除其职务[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提建议[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6] - 按程序考评董事和高管,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17] 实施时间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