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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集环科中集环科(SZ:301559)2024-08-20 11:3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召集人和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临时会议[1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特定事项[11]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1]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