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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崇德科技崇德科技(SZ:301548)2024-04-19 13:5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交易所收到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审核任职资格和独立性[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12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首次受聘前至少参加一次任职培训,受聘后两年内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行使第(一)至(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一名独立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独立董事委托[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9] 公司会议资料管理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