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开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事项经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7]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会议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应经专门会议讨论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7]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10]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