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4-01-10 10:08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财务资助相关规定[2] 董事选举与任职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因相关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6]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6] 董事会与会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事项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投资计划[11]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2]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13][16] 制度相关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全文于2024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7]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新增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于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1] 其他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情况[4]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4]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