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4-01-10 10:08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防范措施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交易应防资金占用,不得多种方式供资[7]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执行[8] 责任分工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9] -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监管,财务部门落实措施[10] 应对侵占 - 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制定清欠方案[10] 审计与机制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2]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