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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翰博高新翰博高新(SZ:301321)2023-10-16 11:3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同时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有利于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