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董事会秘书制度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深交所指定联系人[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 解聘或辞职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特定情形董事会1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2]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2]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深交所指定联系人[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 解聘或辞职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特定情形董事会1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2]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2]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