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顺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18,967,6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032,387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