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 补选与撤换规则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补选[4]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建议撤换[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 会议前三日通知委员并送达资料[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9]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