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制定)
选聘规则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12]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14] - 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免招投标程序[15] - 选聘的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17] 议案提出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选聘议案[1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8][1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 重大资产重组等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业不超两年[22] 改聘情况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23]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临时选聘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23]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24] 选聘时间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26]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金额等[26]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