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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锡南科技锡南科技(SZ:301170)2023-12-12 07: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解职未满12个月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独立董事意见与工作要求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情况等内容[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5] - 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公司信息提供 - 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18]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18] 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说明 - “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2] - 制度与法律等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3] - 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23]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 - 时间为二○二三年十二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