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4] 担保决策 - 董事会为他人担保决策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分析利益和风险[10]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需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11]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呈报材料,对特定情形不得担保[13] 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6]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7] 额度审议 - 可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负债率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20] 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19] 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需包含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20] 签署规定 - 公司董事长或经授权人员依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21]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协助办理[23] -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24] - 其他部门和法律顾问职责包括协同调查、审查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26]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7]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7]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和情节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的处分[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5]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