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股,每股发行价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1,210,333,357.54元,净额1,099,975,585.65元[3]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72,305.56万元[4] 资金用途 - 21,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615.56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4][5] - 各项目拟用募集资金分别为: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13,600万元、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5,229万元、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634万元、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29万元、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615.5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1,690万元[6] 现金管理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8][19][20] - 2023年11月20日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18][19][20][23]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1][22] - 保荐机构认为现金管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损害股东利益,无异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