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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4-05-20 11:34

股东减持 - 股东张勤持有公司股份9,627,436股,占总股本比例2.40%[3][4] - 张勤拟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0.50%[3][5] - 集中竞价减持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连续90自然日不超总股本1%[3][5] - 大宗交易减持在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连续90自然日不超总股本2%[3][5] - 减持原因是个人购房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上市前持有[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5] 减持规则 - 上市后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7] - 集中竞价减持连续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不超2%[9]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13]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13] -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向单个受让方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11] - 协议转让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此后六个月继续遵守集中竞价减持比例限制及信息披露义务[14] - 若参与可转债认购,自完成认购之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及可转债[17]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和公告具体减持情况[13] 其他 - 稳定股价增持股份数量不超公司股份总数5%[10]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