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1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4]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有会计专业人士[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多次召开[16]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的议案方可审议[16] - 董事长收到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16][17][27][2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0] 权限职责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除特定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事项[9]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9] - 董事长批准特定额度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捐赠业务[1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报审议通过[14] 人员履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29][30]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30]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特定情况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30]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规则不同[35][36]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7] 其他事项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等事宜[1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9]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董事可免责[3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34] -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相关公告事宜由秘书办理,决议披露前人员保密[38] - 受权执行人贯彻决议并报告情况,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38][39]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