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4-04-09 11:18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14]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14] - 2023年召开1次年度、2次临时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1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成本费用核算及投融资管理[16][20][21] - 采购部负责原辅材料采购和应付账款管理[17] - 物流部负责存货管理,财务部核算,质量部监控[17][18] - 生产计划部保障生产订单和产品交付[18] - 销售部负责销售管理[19]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20] 内部控制流程 - 公司按五项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9] -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考虑内部环境等要素[10] - 公司按内控环境等实施风险评估并应对[13] - 内部审计部检查监督,各部门定期自查[26] - 本年度内控评价分四阶段[27] 缺陷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3%或净利润5%[29][31] - 重要缺陷为资产1%≤错报<3%或净利润3%≤错报<5%[29][31] - 一般缺陷为错报<资产1%或<净利润3%[29][31]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2][33] - 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