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5] - 公司拟与关联人交易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须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的担保须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监事会召开[17]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取消或延期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6] 提案相关规则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违规或超范围除外)[21]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提案[4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47]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发出后10日内书面提交董事会[47] 投票相关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50] - 股东会表决时由律师等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0] 决议相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5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3] 其他规则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6] - 派现等提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完成[52] - 规则修改应经股东会审议批准[58]
中粮科工: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