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9月)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5] - 选聘文件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并及时公示[5] 评价要素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7]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改聘情况 - 出现业务分包转包等情况应改聘[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向股东大会说明有无不当情形并履行改聘程序[15] - 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费用调整 - 公司和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资料保存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