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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双乐股份双乐股份(SZ:301036)2023-12-12 09:05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一)不具有《公司法》《管理办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