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1、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戚兴华先生、朱中萍先生、 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马靖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