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4月23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授予价格10.33元/股[13] 激励计划作废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离职,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20]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33.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20] - 公司本次合计作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10万股[21]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15]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7]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1] -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 后续事项 - 本次授予及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2] -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内容符合规定[22] - 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需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登记事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