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审议事项可不召开[12]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2][13]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