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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松原安全松原安全(SZ:300893)2023-09-11 11:1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公司拟实施《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审核,独 立董事认为: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