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内控标准 - 与合并利润总额相关,错报小于5%为一般缺陷等[7] - 与合并资产总额相关,错报小于2%为一般缺陷等[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13] 内控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等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6][17][18]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20] 保荐核查 - 保荐机构对华创证券内控情况进行多种方式核查[21] -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控有效且自评真实客观[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