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任命[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少于三人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人前暂停职权[6]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特殊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0]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 关联委员回避时,按相应规则举行会议和通过决议[21]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23] 审计委员会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制作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字确认[25]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其他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决议实施中发现问题,相关人员不采纳意见时,应向董事会汇报[25]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