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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南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图南股份图南股份(SZ:300855)2023-11-21 10:58

资助对象与限制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关联人除外[2]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5] - 使用超募资金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资助[6] 审批与披露 - 资助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8]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披露应含事项概述、对象情况等[11] 后续管理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跟踪[14] - 内审部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合规检查[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18] - 与规定不一致时修订报股东大会[1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