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浙矿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滑,受国内砂石骨料行业波动、部分大型生产线订单工期延长影响[6][17] 合规与监管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2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4] 股份承诺 - 陈利华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7] - 陈利华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 [7] - 陈利华等承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陈利华等个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12] - 湖州君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50%[12] - 浙创投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100%[12] 股价稳定方案 - 预警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公司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8] - 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并提前公告[8] - 控股股东增持触发条件为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后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 回购与赔偿 - 招股书有问题,公司30天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回购价取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孰高者[10] - 招股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30天内依法赔偿[10] - 陈利华促成公司30天内启动回购新股,购回价取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孰高者[11] - 招股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陈利华30天内依法赔偿[11]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 - 海通证券为文件问题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1] - 律所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1] 公司发展与制度 - 公司将采取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等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3] -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募投项目前期准备[13] - 公司将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1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3] - 公司未来将根据监管要求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13]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3] - 董事和高管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将受约束[1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4]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5] 公司大事 -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17]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17] - 2023年海通证券委派周漾接替胡东平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17]
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