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 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