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9][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30%、30%、40%[12] 业绩考核 - 激励计划分三期设营收增长目标[12] - 2023年营收327,052,453.92元,较2020年增24.16%[13] - 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成[13] 股票作废 - 50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13] - 作废不影响财务、经营和团队稳定[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