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成员与日常工作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4] - 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日常工作[4] 审议与表决规则 - 特定事项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6][7] - 表决方式多样,每1名独立董事1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9][12] 会议通知与记录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豁免[9]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10年[10] 其他规定 - 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11]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1]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