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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创业黑马创业黑马(SZ:300688)2024-04-21 07:5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2] - 经营范围新增相关经营活动规定[2][3] - 新增规定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条件[2] - 注册登记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585848161G[2] - 新增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除外情形[3]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 - 董监高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3]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事项[4]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7] - 监事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6]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主持[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通知需充分完整披露提案具体内容,涉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应同时披露[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破产清算等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2] - 董事会由7名或5名董事组成,其中分别有3名或2名为独立董事[13] 利润分配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9][20] - 重大资金支出有两种情形界定[20]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情形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20]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0] -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