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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艾德生物艾德生物(SZ:300685)2024-07-29 09:55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3]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未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未超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批准[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7]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7]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表决[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披露与程序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按相关规则编制并提交文件[11]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或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