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烨智能大烨智能(SZ:300670)2024-02-26 11:5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4] - 定期会议现场形式,临时会议现场或通讯表决,紧急时电话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职责权限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2] - 监督或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8][9] - 委员有权对财务活动收支状况内部审计[28] - 委员有权查阅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29] - 委员可向高管询问问题获答复[28] 决议规则 - 审议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闭会期间可依授权直接决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按程序提交[12] - 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表决与保存 - 定期和临时会议举手表决,传真决议签字方式[20]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23] 责任与回避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异议记载者免责[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不当结果[26]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问题作决议[26] 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