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履职要求 - 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委托[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足可要求延期[22]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对公司及股东负诚信勤勉义务,任期结束后保密[24][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 - 时间为2023年10月[28]